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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对外开放承诺兑现 近期政策密集落地

2018年09月17日 11:04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出版的《50人的二十年》一书中,央行行长易纲发表了“主动有序扩大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一文。文中写道,下一步应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原则,继续主动、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助力中国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

  我国金融业多项对外开放相关政策近期密集落地。从今年4月底至今,一行两会接连发布了10项相关政策通知,涉及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以及期货等行业的多项市场准入开放和业务范围扩大。

  其中,取消银行和期货以及人身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取消保险公司两年代表处要求等相关开放措施目前正处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预期年内将正式落地,备受市场期待的沪伦通也有望于年内正式推出。

  业内人士表示,金融业对外开放,应把握好金融业开放的节奏和力度,使得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

  央行行长划了这几个重点

  易纲在文章中指出,要继续推动全方位的金融业对外开放,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实施。包括继续放宽对外资金融机构股比限制,以及设立形式和股东资质等方面的限制,确保已对外宣布的开放措施尽快落地。

  易纲指出要打造开放、包容、与国际接轨的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尽快推出“沪伦通”。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产品,增加外汇市场深度,提高外汇市场参与主体的多样化,降低外汇市场的顺周期性。同时改善外资金融机构经营的制度环境,提高法律和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徐忠表示,推进金融对外开放,目前有很多技术层面的工作需要去做。

  徐忠说到,“一是法律方面,金融市场业务的安全高效运行离不开稳健、清晰、透明、可执行的法律基础,否则可能使金融市场参与者面临潜在的法律不确定性,影响业务开展,甚至造成风险。二是在会计和审计制度方面,我国还有待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三是子市场建设方面,我国金融市场上外汇和衍生产品不丰富,制约了市场开放的进程。四是税收方面,我国亟待建立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金融开放也将提高我国金融监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不断提高的金融开放程度对金融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近期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强,跨境资本流动形势也日趋复杂。

  易纲此前就曾表示,在开放的同时,要重视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在放宽外资准入和业务范围的时候,依然要按照相关法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一视同仁的审慎监管。通过加强金融监管,我们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江山控股研究院联席院长、首席经济学家李建军表示,随着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面临跨境资金流动规模加大、速度加快的风险,而跨境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也将对资金跨境流动带来一定管理压力。“因此必须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以及不同国家监管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熊启跃则表示,国际上有的国家先实行了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自由兑换,最后才实行金融业对外开放。有的开放了金融业,但资本项目和汇率仍有管制,三者推进的程度和先后顺序也是处理金融业对外开放风险的关键所在。

  业内人士指出,在面对一个更为开放、有更多创新以及有更多风险的金融体系时,监管部门不能仅在准入的时候控制风险,更需具备事中、事后的管理和调整能力。与此同时,大门敞开之后,相关开放措施的细节也需落到实处,以此来提升开放的便利度,为全面转向“负面清单”管理打好基础。

  监管机构配套政策已基本出齐

  2017年11月,财政部对外透露了未来金融业对外开放相关部署:证券、基金、期货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3年后不受限制;对中资银行和资管公司取消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保险业3年后外资投资比例放宽至51%,5年后不受限制。

  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透露了我国金融开放的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如今,承诺已开始兑现。

  4月28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银保监会宣布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放开了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同时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要求。

  8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宣布,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银行业规章制度,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不再有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符合国民待遇原则。

  8月24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同时配套更新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正式启动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相关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办法》明确,到2021年,外商投资期货公司所占股比不受限制。

  至此,我国金融业扩大开放的配套政策已基本出齐。外资投资我国金融业将有章可循。“一行两会”高效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将有序引入优质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金融业,有力提升我国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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