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中银消费金融再吃罚单 年内共被罚149万元

2018年10月18日 09:03    来源: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0月18日讯(记者孙朋浩 见习记者赵雅芝) 近日,央行上海总部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显示,中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被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

  中银消费金融年内第二次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银消费金融年内第二次遭罚。5月25日,上海银监局公布对中银消费金融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银消费金融在办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138.68万元。

  而早在2012年,银监会就要求严格落实“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即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等。

  以贷收费具体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经过多年努力,银行业规范收费行为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中银消费金融是今年唯一因“以贷收费”吃罚单的金融机构。

  据了解,中银消费金融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是经中国银监会获准建立的全国首批消费金融公司之一,总部设于上海。中国银行是中银消费金融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0.02%的股份。

  2017年中银消费金融营业收入40.05亿元,同比增长70.65%。净利润达13.75亿元,同比增长157.78%,是2017年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净利润最高的公司。

(责任编辑:韩艺嘉)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