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农商行被罚136万: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6月7日消息,央行郑州中心支行更新的行政处罚公告显示,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因存在10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央行郑州中心支行处以警告并罚款136万元,相关责任人王建伟(时任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对下述违法违规行为中第3、4、5项负有责任,被罚款6万元。相关责任人魏林峰(时任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管理部总经理),对下述违法违规行为中第8项负有责任,被罚款4000元。
具体情况如下: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因以下10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36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4.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5.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6.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7.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8.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9.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规定;
10.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内部控制及其他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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