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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产品的持续营销而进行的 重新审视基金分红潮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2月19日 10:51
阮文华
    近期以来,在众多基金公司纷纷以大比例分红“净值归一”进行持续营销的风潮下,众多基金尤其是开放式基金的分红强度和密集程度实属前所未有。

    截至目前,每10份基金分红最多的是华安基金公司旗下华安宝利配置基金,每10份基金拟分红高达9.3元,创下国内基金单次单位分红新纪录。此外,景顺鼎益每10份分红分8.6元、易方达平稳增长分8.1元、南方高增长分7.47元等也都排行前列。而且,一些新成立的基金净值在1.2-1.3元的基金也纷纷加入分红行列。

    但基金的大比例分红,大多数是出于持续营销的考虑。分红的背后,多是为了扩大老基金的规模。通过降低基金份额净值,使“恐高”的投资者以看似便宜的价格买基金,从而促进销售。

    尽管《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其年度已实现收益的百分之九十。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但面对目前部分基金管理人所采取的为进行基金产品持续营销而进行的分红,投资者还是应该重新审视一下基金的大比例分红。

    首先,目前证券市场正处于牛市行情,对于基金配置的绩优股票正处于阶段性的获利时机,分红无疑会导致调整基金产品配置资产的持仓结构变化而难以持久的分享牛市催生的投资机遇。特别是临近2006年度上市公司分红期,调整卖出绩优股票而为迎合分红,无疑使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年度分红擦肩而过,无缘分享此类股票的分红收益。

    其次,基金作为一种长期投资品种,应当把分红作为一种长期的政策执行,以此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投资预期。目前证券市场的赚钱效应显而易见,但基金作为专家理财产品,毕竟不同于股票,投资者对基金的投资收益,也应当有一个合理的预期,不应盲目地追求短期的高分红,而不顾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和运作能力。

    另外,均衡分配分红比例和额度应成为基金管理人的首选,更应成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的主要考虑因素。这是因为,基金的收益是以时间跨度与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等进行对比,而绝非是以股票的绝对收益为标准,这样将会导致投资者为了追求基金净值的短期涨跌而盲目的参与基金的套利,不利于基金的长期平稳增长。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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