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9月27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称,自2013年10月10日结算时起,131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30%。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菜粕1311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郑商发〔2013〕241号
各会员单位:为防范菜粕风险,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0月10日结算时起,菜粕1311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30%。郑商所将根据菜粕期货市场运行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请各会员单位及时提示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市场风险。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