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来源于远期合约,交易的对象是由交易所制订的标准化合约,其合约本质决定了交易双方在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一般来说,期货合约包括了普通合同的所有要素,主要内容有:合约的标的物以及质量说明,如我国指数期货的标的物是沪深300指数;合约的价值以及报价的相关规定;交易和交割时间;保证金水平以及交易的月份等等,而作为一个合约核心的价格则由双方通过报价系统确定。一般来说,与普通合同相比,交易双方不会有交割品种、品质、时间和违约责任等等的风险,唯一的风险就是价格的变动风险。
价格风险对于交易双方来说,价格变动引起的盈利与亏损是对等的,投资者面对的最大亏损与最大收益也是对等的。当然,影响价格形成的因素是很多的,既有基本面的因素,也有投资者的心理因素,或者是市场操纵行为。就理论上来说,在有效市场的假设下,一般认为价格已经反映了市场上的所有因素,因此形成的价格是无溢价的,也就是说投资者在成交后,双方面对的价格风险是一样的。
由于交易双方的风险是对等的,因此,买方的总风险与卖方的总风险理论上是一样的。如果市场上所有的交易者都是投机者,按照现代投资组合理论来讲,市场风险就是投资者承担的市场波动,从整个期货市场上来看,风险的总和是零,不单单是一般意义上的零和博弈,除了盈亏总和为零,他们面对的风险也是相同的。
但是,在套利交易者与套期保值交易者参与的情况下,市场的总体风险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套利交易者通过期货与现货之间的反向交易,获得两者之间的价差,在两者价格趋于一致的时候平仓获得无风险利润。对于套利交易来说,理论上是没有风险的,因为无论两者之间的价格如何变化,但期货的结算价格是通过现货计算的,两者必然强制收敛。实际上,套利交易者通过期货市场,将现货市场上的风险交易出去了。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转移特征就更加明显了,现货组合的持有者通过卖出与其投资组合高相关性的股指期货合约,以规避现货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股指期货是一个市场风险交易的场所,现货投资者通过期货市场将现货的市场风险卖给期货的投机者,投机者在承受市场风险的同时,就要求有风险溢价收益,这也是大部分时间期货价格高于现货的其中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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