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1999年核发的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核发的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证书有效期已满的持证人,可就近到我会各地派出机构申请换领新证,并将旧证上交。资格证书遗失需补发的,凭身份证明文件申请补发,并提交刊登遗失声明的当地报刊原件,换证截止日期为200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