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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新规将出台 提升独董职能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01日 07:19
马璐瑶
    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于今年2月颁布后,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亟待尽快出台。昨天保监会发展改革部披露,目前保监会已制定完成《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配套规章制度,近期将陆续发布。

    《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强调,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至少有两名独立董事,独董要充分发挥应有的决策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独董应当对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资本净额1%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以及对被保险人权益的影响发表书面意见。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强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应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允原则,原则上以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进行。

    除以上两个部门规章外,保监会还将出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等配套指导性文件。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旨在推动保险公司建立一套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程序化的管理方式,凸显风险管理对于保险公司的重要性。《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则强调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独立垂直、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体系,董事会应当下设审计委员会、聘任审计责任人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