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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后无交强险上路 车主最高将罚2100元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0日 11:05
    10月1日以后,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时,会检查交强险标志。如果车辆的三者险过期,而车主没有投保交强险上路,车主会面临最高2100元的罚款。

    据悉,交管局对于交强险的检查将非常严格。

    如果车主购买了交强险而未粘贴标志,交管部门将有权扣车,驾驶人须提供相关交强险凭证,还将被处以扣除1分及最高200元的罚款后才能返还车辆。

    而如果车辆的车险过期而又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交管部门会依据规定扣留车辆,车主须交纳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才能得到返还的机动车。而家用6座以下汽车的交强险的基础保费为1050元,2倍罚款即2100元。

    对于伪造交强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车辆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仅要被交管部门扣车,还要对当事人处以1800元的罚款。其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还要被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且投保交强险后方能取回车辆。

    因此,建议车险已到期的车主一定要及时续保,同时购买交强险,以免因一时疏忽或抱着侥幸心理而造成更大的不便。
 
来源:精品购物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