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以64亿港元和40亿元人民币在工行A+H上市中博得“最大基础投资者”头衔的中国人寿,又一次将触角伸向了商业银行。不同的是,这一次国寿的目标不再是上市银行,也不再是国有银行,而是地方性商业银行。
昨日,消息人士透露,中国人寿、人保财险有意参股某地方性商业银行(下称“地方商行”),“上个月关于入股一事国寿和地方商行有过接洽,国寿也已经委派德勤会计师事务对其展开尽职调查”。地方商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行对入股对象的选择标准建立在自身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最终的股权结构必须要有利于银行发展,能够优势互补才是最佳方案。”
今年10月16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第一次对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有关事宜做出明确的政策规定。在投资类别上,又以“是否超过拟投银行股本或者实收资本的5%”为界限,分为一般投资和重大投资。
对重大投资项目,保监会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及保险公司除需满足良好的经营要求外,至少还需分别满足200亿元和1000亿元的“上年末最低资产规模要求”。专家分析,目前仅有国寿、平安、人保财险符合对“重大投资项”资产规模的限定。
此前,作为对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投资试点的中国人寿,已通过公开拍卖方式斥资3.92亿元获得福建兴业银行1.75%的股权,但并不属于重大投资。而人保财险至今还没有参股一家未上市银行。
根据《通知》中“一般投资和参股类重大投资余额的合计,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3%”的投资比例测算,今年中国人寿可用于投资银行股权的资金达到168亿元,人保财险也达19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强调,“保险机构进行持股10%以上重大投资的,必须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出具专业意见。”而就在上周五,国寿的尽职调查通知函,出现在了该地方银行办公室的案头。
目前,除了四大国有银行和前十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外,总资产在500亿元以上的包括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天津银行、深圳银行、南京商行等在内不到15家,而同时又符合资本充足率标准及拨备前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风险加权资产收益率等相关保监会要求的经营数据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屈指可数。
在今年7月28日举行的全球金融发展论坛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东莞市商业银行等十家地方商业银行被评为最具竞争力的城市商业银行。上海理工大学中小银行研究中心教授朱耀明指出,保险资金投向首先要以安全性为首要参考因素,因此所投资的商业银行必须是资产质量排名靠前的银行。“再考虑到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保险公司和银行发展战略的匹配性,能顺利配对的并不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