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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理事会:将代管部分地方个人账户养老金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13日 08:10
齐轶

 

 全国社保理事会人士日前表示,全国社保理事会将负责代管九个省区做实

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部分资金,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全国社保理事会人士日前表示,全国社保理事会将负责代管九个省区做实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部分资金,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

    这九个省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天津、山东、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新疆。

    上述人士强调,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包括中央政府助资和地方政府助资两块,而全国社保理事会将代管由中央政府助资部分。2001年,辽宁省开始做实个人养老金账户试点,资金来源采用“中央政府出大头,地方政府出小头”的方式,每年中央财政补助14.4亿。2003年,试点扩大到东三省,现在试点地区已增至11个省区。

    至于未来更多的试点地区相应资金是否都会交由全国社保理事会管理,该人士则表示,这完全要看中央政府的规划以及地方政府的意愿。

    截至目前,全国社保理事会资产以成本价计算为2400亿元,投资范围包括国内证券市场、实业投资以及国外证券市场等。目前全国社保基金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占23.46%,实业投资占13.69%,固定收益投资占54.55%,现金等价物投资占8.3%。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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