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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观察:"双抢险"是社会治安需求 还是噱头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20日 11:11
    11月8日,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广州推出了一款专门针对“双抢”、绑架的意外伤害保险———“友邦兴安意外伤害保险”。据介绍,该险种是目前市场上首个专门针对“双抢”、绑架的意外伤害保险。这是继2月14日,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在广州推出中国首个“抢夺抢劫险”———“户外贵重物品抢夺、抢劫保险”后又一家保险公司针对广州的社会治安问题开发的新险种。

    看到这一新闻,也许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广州的治安确实变好了!因为,根据“商家都是要赚钱的”这一基本原则,有着70多年赚钱经验的老牌美国保险公司友邦不可能做赔本生意。换句话说,如今敢在广州推出专保“双抢”、绑架的意外伤害险,说明该险种推出会亏本的风险已经很小了。

    不过,仔细玩味保险公司推出这一产品的时间,却颇让人玩味。明年广州就要全面禁摩了,虽然抢劫还可以用面包车作为作案工具,但是禁摩后的广州市的抢夺、抢劫案件肯定会减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在目前这种时候推出这种保险是最佳的时期,除了肯定有钱赚之外,这个时刻也是个最佳广告时期———禁摩了,治安好了,保险公司也敢推“抢劫险”了。

    但细心的观察者的疑问是,这个“双抢险”到底是顺应社会治安需求,还是只不过是保险公司玩的噱头?

    事实上,如果担心在广州被抢劫或绑架而受到伤害而想投保的话,消费者并不一定要购买“双抢险”作为保障。因为现在很多公司的人身意外险都包括了因抢劫、抢夺和绑架而造成身故、磕碰等意外伤害的赔付。就连友邦自己此前推出的人身意外险业务也包括了因抢劫、抢夺和绑架而造成身故、磕碰等意外伤害的赔付。

    此外,投保人一旦出现意外想要索赔,保险公司该如何界定投保人是否遭遇抢劫抢夺,如何计算损失?如果案件无法侦破投保人被劫的真实性和索赔的金额很难界定,这种时候,即便投保人能够得到赔偿,也可能拖延很多时间。无怪乎保险公司也对媒体称,“由于尚未有完善的理赔经验数据,风险难以预料,该类产品一般只会作短期销售。”对于这个全新的险种,一旦真的有了什么纠纷,消费者能否真正得到相应的赔偿?

    事实上,2月份从永安推出的“双抢险”的投保条件来看,这一险种是以附加险的形式推出,也就是消费者必须在购买一定保额的永安家庭财产保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这一附加险。明眼人一看即知,保险公司眼中消费者就好比一条鱼,保险公司以“抢劫险”这一美食为饵诱之实则钢钩(家财险)在内,保险公司更寄望此险种可以带动家财险和车险等其他个人财险的市场份额。

    这样的新闻并不少见了。社会关注艾滋病预防时,有保险公司推出“艾滋病险”;2003年,保险公司纷纷推出“非典险”,保费低保额高;2005年又有保险公司推出“禽流感险”,如今是“双抢险”……应该说,在自我宣传的套路上,保险公司做得并不赖。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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