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为逃避社保缴费 单位竟要求职工签订不缴社保协议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23日 09:14
    为了逃避社会保险缴费,单位竟要求职工签订不缴社会保险协议,日前劳动仲裁部门受理了职工的申诉请求,并判定该协议内容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属于无效合同。

    据介绍,市民吴某今年年初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上班,每月工资800元,试用3个月后转为正式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等吴某干满半年时间后,人事部门负责人才找他签一份自行打印的劳动合同,上面还有“经双方协商一致,暂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内容,吴某当即提出异议,这位负责人说,单位招用的大多是外地人在南京办不起来社会保险,而吴某说,他是南京本地人完全具备缴社保的条件。协商没有结果后,这位负责人表示,吴某如果不愿意签这个劳动合同,可以离开单位另谋高就。而且还拒绝了他提出补缴保险的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审理后,裁决该单位用工违规,应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此,劳动仲裁人士指出,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足额支付,所以,双方的约定违反了劳动法规,因而约定是无效的,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签订这样的协议,目的就是想逃避法律规定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法定义务,应承担因此对劳动者带来的损失。

    
 
来源:南京日报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搜索: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