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王先生:今年1月1日后,调整后的各类企业和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2007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职工个人以本人月工资收入为基数缴费,其中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企业缴费以本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为基数。
(烟台日报)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