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北京将上调市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上调幅度平均为10%左右,其中,上调幅度标准最大达18%左右。
记者今天上午随市人大代表就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工作赴崇文区调研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包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基本养老金标准;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工伤待遇标准。
其中,工伤待遇标准包括,伤残津贴、护理费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除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要在10月份调整外,其它各项标准将在7月1日推出。
据介绍,每年7月1日,北京市都将调整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调整的幅度主要依据上一年度国民经济、物价、财政收入及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水平。因为全市享受工伤待遇标准的8000多人,处于特殊困难群体,所以此次对这一标准的调整幅度最大。
调整的具体方案,将于7月1日前对外公布。
据了解,市政府昨天召开第164次市长办公会议时研究了调整本市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等事项,北京市2007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调整方案获原则通过。该方案是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状况、综合考虑物价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的。
本次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相关待遇标准增长水平要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各项待遇标准调整的政策规定为依据,使各项待遇标准水平相互衔接,合理适当,保持相关待遇标准的整体性,同时统筹考虑财政、社会保险基金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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