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镇某服装加工厂的一名职工在家中猝死,其家属竟纠集二三十名老乡向工厂讨“说法”,近日经大涌镇司法所调解,该厂一次性赔偿其家属丧葬费补助费、救济费等5万元。
26岁的四川人左某是大涌镇某服装加工厂一车间的生产承包人,平时身体结实,没生过什么大病,但8月2日,左某在自家住处突然摔倒,导致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当晚死亡。左某的老乡们认为,工厂应对此承担责任,遂纠集二三十名老乡于当晚到工厂“讨说法”。
第二日,大涌司法所立即介入此事。经劳动部门认定,左某的死因自身疾病造成,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家属阐明理由,同时,要求该服装厂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经过大涌镇司法所近一个星期的艰难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厂方一次性给付死者家属5万元,家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工厂主张权利,也不再影响工厂生产。(来源中山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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