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监会发布了《公告》,称为了保证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选取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监会已向长安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就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的抽签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参加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的代表将抽签决定!
保监会将抽取交强险投保人代表12名、社会公众代表4名和旁听人员15名。最终将有31位代表见证听证会。
凡是参加听证会人士,报名时间均为2007年12月3日中午12:00至2007年12月6日中午12:00止。
同时,保险监管部门还将《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抽签办法》予以公布。
据了解,参加听证会的投保人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投保人代表包括个人代表和单位代表,其中,个人代表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单位代表应当为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投保人代表应当是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为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参加听证会的社会公众代表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关于参与的途径,公告明确,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旁听人员分别通过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投保人代表报名邮箱、社会公众代表报名邮箱、旁听人员报名邮箱自愿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要注意的是,参加报名听证会的人员一定要将自己的报名成为有效票。具体是:报名投保人代表的,符合《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听证代表产生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有关条件,且按照该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至少填写了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基本信息以及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单单号和保险公司名称。
报名公众代表的,符合《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听证代表产生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有关条件,且按照该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至少填写了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基本信息。
报名旁听人员的,符合《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选取办法》规定的条件,且按照该办法的规定,至少填写了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等基本信息。
从监管部门获悉,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中国保监会工作人员分别对投保人代表报名邮箱、社会公众代表报名邮箱和旁听人员报名邮箱中的报名表进行清点,符合条件为有效票的,才能参加抽签。
保监会表示,抽签顺序是先抽取投保人代表,再抽取社会公众代表,最后抽取旁听人员。而同一人员多次提交同一类报名表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名表为准;同一人员同时提交几类报名表,在前一轮抽签中已被选中的,自动从后几轮的抽签中被剔除,即一个申请人只能以交强险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旁听人员中的一种身份参加听证。
据悉,抽签结束后,由中国保监会向社会公布投保人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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