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通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监管费将调整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 财经人物--财智人生
· 独家视点--一家之言
· 财富生活--孔方世界
· 行情直播--股市资讯
 中国经济网 > 财经频道 > 保险 > 保险滚动新闻 > 正文
 
保监会发<通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监管费将调整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12月21日 08:21
孟录燕
    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出《关于调整保险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原非税收入收缴项目全部由中国保监会负责收缴,现调整为由各保监局负责收缴。今后,上海保监局将统一负责辖内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业务监管费的收缴工作。

    根据《通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监管费收费标准按代办业务营业收入的1.5‰收取。同时,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公估机构的保险业务监管费每年每家机构不低于800元,保险经纪机构不低于1200元,缴费单位应计算到“元”位。

    新批准开业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于开业后1个月内缴纳基本缴费数,与当年应缴数的差额部分待年终决算后清缴。
来源: 新闻晚报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数据载入中...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数据载入中...
数据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