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保监会了解到,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营销制度的缺陷日益凸显,已进入瓶颈状态,制度变更迫在眉睫。面对155.8万营销员大军,保险公司如何实现保险营销制度创新,更好地发挥保险营销的作用,成为一道必解的难题。
目前,社会上很多人把营销员当成保险公司的“临时工”来看待,更甚者把营销员看成传销人员,这种情况的出现缘于营销员身份定位的模糊。近几年来,营销员流失率高、兼职展业、代理合同纠纷等问题始终困扰着各保险公司,究其根源是营销管理体制在某些方面与保险业的发展不相适应。而保险营销制度安排主要有代理制,员工制,代理转雇佣制三种。
保监会相关人士称,保代理转雇佣是保险营销制度变革的理想方式。从员工自身的角度来看,员工的归属感对营销员仍然有极大的吸引力。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层面分析,考虑公司的经营成本和经营政策的连续性,在原有的架构基础上进行改造是最合适的方法,而代理转雇佣制正是适合的改造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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