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明确保险资金投资规则 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2009年01月16日 09:4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卢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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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保监会将召开有关保险资金投资会议,相关政策措施将得以明确,宗旨是发挥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和保险保障融资功能,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主任周道许昨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周道许表示,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资本市场重要、长期和稳定的投融资来源。

 

    他告诉记者,保监会今年将采取三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大债券投资。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加大债券投资,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二是引导投资基础设施。在规范运作行为,健全风控机制的前提下,引导保险机构稳步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龙头企业股权;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制定《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设立指引》,健全相关风险控制机制,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年前表示,2009年保险业将稳妥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金融企业和其他优质企业股权试点,支持产业调整和企业改革,择机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

    据了解,相关的政策措施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得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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