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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人寿自曝三大经营风险

2018年08月08日 07:25    来源: 北京商报    

  

  自2016年陷入经营危机的中法人寿,偿付能力一降再降。中法人寿近期披露的报告显示,截至二季度末,该公司偿付能力已经低于-6000%,在所有经营的保险公司中已经长期垫底。中法人寿也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目前经营面临的三大风险,不仅仅是偿付能力的不足,还面临资金流动性枯竭、人员不足等问题。

  偿付能力继续恶化

  进入7月下旬,保险公司开始陆续披露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法人寿亦不例外。据中法人寿官网披露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二季度末,中法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6138.9%。相比今年一季度的-5226.32%,中法人寿的这两项核心指标进一步下降,下滑了近900个百分点。

  尽管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长期不足已不是新闻,但如此快速恶化,不勉令市场担忧会不会“资不抵债”。

  所谓偿付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时必须考虑的基本指标。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可以偿还债务的能力。按照银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应在B类及以上。任意一个指标不达标,即为偿付能力不达标。

  而中法人寿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还要追溯到2016年。据中法人寿此前披露的信息显示,2016年二季度末,中法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38%,但到了三季度末,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指标出现本质性变化,降至-128.35%,四季度末,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进一步下降至-140.31%。

  自此之后,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便开始越发趋紧。2017年,中法人寿四个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7.07%、-1843.06%、-2776.16%、-4035.94%。2018年一季度,中法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跌至-5226.32%。对于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危机,不得不提及股权变更。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中国邮政和法国人寿合资设立中法人寿,二者各持50%的股权,注册资本2亿元。但在2009年,中国邮政全资设立子公司中邮人寿,并开始抛售中法人寿的股权,至2015年4月,中国邮政彻底退出中法人寿。

  截至目前,中法人寿由鸿商集团持股50%、人济九鼎持股25%、法国人寿持股25%。13年过去了,保险业快速发展,市场主体不断增多,而中法人寿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注册资本仍为2亿元。

  对于偿付能力的不足,中法人寿表示,目前中法人寿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虽已停止新业务开展,但维持公司正常的运营对实际资本仍有消耗,导致实际资本逐渐走低,且增资事宜未能如期实施。为使公司尽早正常经营,更好地保障客户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大与各方的沟通力度,加快公司增资进程。

  流动性枯竭被迫借钱

  不仅是偿付能力陷入泥潭,中法人寿的现金流也出现了枯竭的情况。截至二季度末,中法人寿的净现金流仅有159万元,预计未来一年综合流动比率为4.67%。中法人寿表示,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 2017年4月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

  而在此情况下,中法人寿只好向股东借款度日。中法人寿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中法人寿已累计向鸿商集团借款9次,金额合计约1.31亿元,期限为一年。但由于并无资金来源,今年以来,中法人寿只好再度向股东借款度日,目前已借款5次,共4130万元。

  而对于还款的条件,中法人寿称,自协助资金提供日起已达到一年或本公司增资事项已获得银保监会批准,且全部增资款经验资已全部划至本公司,即会还款。但对于中法人寿来说,增资事宜也并不容易。

  据了解,自从2016年11月起,中法人寿先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了3次增资方案。2016年11月14日,中法人寿拟增注册资本13亿元,并引入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与安徽国圣投资为新股东;2017年4月14日,增资方案变更为拟增资13亿元,并引入新的投资股东广西长久、宁德时代、西藏先仁;2017年8月15日,之前拟新增的3家股东已经变为两家,原民营投资者西藏先仁退出。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增资计划至今还未获得监管批复。中法人寿表示,基于当前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及流动性状况,公司将进一步严控投入规模,限制资本性投入和非必要费用支出,同时做好客户服务和舆情监控,尽量减少客户退保,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后续将持续全力推动增资扩股工作,力求增资申请尽快批复,从根本上化解流动性风险。

  人员流失进入死循环

  实际上,中法人寿目前不仅缺乏资金,人员的流失也使中法人寿难上加难。7月30日,中法人寿官网披露,原副总经理、总精算师、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李鹏于2018年6月28日正式提出辞职申请,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法人寿已同意李鹏离职事宜并解除其上述职务。

  在此前的2017年11月,中法人寿原副总经理罗振华辞职,自10月31日起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而在更早的2016年8月,中法人寿原董事长周正平正式向公司及董事会提出辞职,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在董事长一职空缺半年之后,2017年4月,袁宏林担任中法人寿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才获批。截至7月20日发布偿付能力报告时,中法人寿的董事会有4人,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监事会则仅有1人;高管人员只剩下4位副总经理。但中法人寿7月27日更新的信息显示,目前中法人寿的高管人员仅有两位副总经理。据中法人寿官网信息显示,在2016年6月,中法人寿曾一举发布60条招聘信息,北京商报记者查阅发现,其中包括产品精算部、培训部等多个总公司部门的总经理,至今,这些招聘信息仍在官网上公布。

  值得一提的是,中法人寿在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为应对流动性危机,在努力协调股东借款的同时,已采取管理层降薪、削减非必要支出等多项应急措施暂缓风险暴露。如此看来,在缺乏人员的情况下,减少日常费用,降低高管薪资,也会进一步加重中法人寿的人员流失,形成恶性循环。中法人寿表示,因目前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经营费用管控,导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法保证避免履职的风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分析称,如果中法人寿不能解决现状,则可能会被银保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根据去年10月20日原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监管机构将根据保险公司风险成因和严重程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例如对于因难以资本化风险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将根据公司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而特殊措施则包括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接管、申请破产等。

  北京商报记者 崔启斌 张弛/文 宋媛媛/漫画

(责任编辑:华青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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