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咸阳支公司负责人遭警告 未经批准变更场所
2020年01月17日 18:12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咸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保监罚决字〔2019〕26号)显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咸阳支公司”)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变更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徐达对上述行为负领导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阳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中国经济网查询发现,徐达为华夏人寿咸阳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处罚原文:
(责任编辑:田云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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