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梅河口支公司违规被罚 代理人学历不真实等
2024年07月10日 17:0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0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今日公布的通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通金罚决字〔2024〕38号)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梅河口支公司未建立完整的代理人培训档案;代理人学历不真实;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梅河口支公司负责人郑美龄为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一十条,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梅河口支公司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郑美龄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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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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