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效应定律下的财险业迎“兼并”时代? 监管释出财险业五年发展路线图
财联社12月7日讯(记者 王宏)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强监管防风险促改革推动财险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未来五年,财险业保持平稳增长,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广度深度、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初步形成结构合理、治理良好、竞争有序的财险市场体系。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行动方案》指导财险行业在强监管和防风险的前提下,重点就高质量发展的思想、目标和路径,提出了诸多具体的要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认为,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将全面加强财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深化财险领域改革,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
深化改革推进开放,财险业要注重打造核心能力
周瑾指出,按照《行动方案》精神,在深化改革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模式上,财险业要注重打造核心能力,厘清发展定位,培养专业队伍,丰富产品供给,优化定价机制,提升风控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科技赋能,夯实数据基础,完善流程标准,优化服务品质。
《行动方案》要求,财险业要深化改革推进开放,把好机构发展定位,鼓励中小财险公司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和经营优势,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引导互联网财险公司、相互财险组织和自保公司规范发展;加快业务转型升级,加强对智能驾驶、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等新领域新赛道保险研究应用;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鼓励财险公司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开展风险减量服务;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我国财险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财险公司优化境外布局。
龙格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行动方案》从多个维度出发,系统性地规划了财险业未来发展的路径,涵盖了监管、风险防范、深化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及营造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财险业要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保险要回归保障本源,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保障能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航运保险、科技保险、农业保险等领域提出明确改革要求。近期,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行动方案》有助于推动财险业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险工作的要求”,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鼓励财险公司兼并重组
“财险一些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潜藏的矛盾和风险逐渐显露,需要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
如何严格监管?《行动方案》提到,要强化市场准入退出监管,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对风险隐患较大财险公司实施高强度监管,研究提级监管相关程序,从严整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通过多层嵌套投资规避监管隐匿风险等问题,并健全审慎监管制度规则。
如何防范化解风险?《行动方案》提到,要增强资本补充能力,研究优化股东资质和持股比例要求,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丰富风险化解处置方式,鼓励财险公司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机构“迁册化险”,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财险机构,依法开展市场退出。
“《行动方案》强调了全面监管与严格监管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以增强财险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体现出以风险为导向,通过强监管与严监管,强化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确保财险业稳健发展”,龙格表示。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周瑾表示,按照《行动方案》精神,在优化服务对象和提升服务效果上,财险业要围绕国家战略、实体经济和民生保障,在科技创新、网络完全、绿色转型、城乡融合、新型农业、家庭财产、交通运输、企业责任、国际航运、出口外贸、防灾减损等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如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行动方案》指明了方向,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丰富研发、中试、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领域保险供给;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保障国家重大战略,研究拓宽资金运用渠道,探索发展保投联动新模式,为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和金融服务;以及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主持召开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听取了有关意见,并多次提及保险业发展。“李云泽向保险业传递了积极信号,基于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保险业未来要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人民为中心,拓展保险保障服务;发挥长期投资优势,支持国家重点领域建设”,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