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指导意见 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刘 琪
1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车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介绍,2020年以来,我国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推出新能源车险专属产品,新能源车险业务增长迅速,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阶段性地出现了出险率和维修成本较高、部分车型保险风险与价格不匹配、少数车辆投保不畅、部分车型保费较高、新能源车险经营持续亏损等现象,引起了各方关注。为此,《指导意见》推出一揽子政策举措,着力推进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改革,通过综合施策来系统化解上述矛盾和问题,有效满足人民群众车险保障需求,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21条。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提出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包括推动降低维修成本、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用车习惯、推进数据跨行业共享、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等内容。第三部分明确创新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提出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等举措。第四部分要求提升新能源车险经营管理水平,包括推动经营提质增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探索风险减量服务创新和开展安全性经济性研究。第五部分加强新能源车险监管,要求提升理赔服务质效、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费率回溯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第六部分提出强化支撑保障,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做好宣传引导。
对于《指导意见》提出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及早谋划转型发展等要求出于哪些考虑,前述负责人表示,当前,智能驾驶技术较快发展、车型快速迭代,给广大车主带来了舒适便利的驾乘体验,同时也将给车险经营带来较大影响。一是风险因素发生变化。智能驾驶模式下,车辆驾驶风险因素从人的因素更多转向技术、软件和网络安全等因素。二是保险事故责任发生变化。随着法规制度的建立完善,汽车制造商、技术服务商等参与程度可能会提升。三是产业链协同重要性更加凸显。保险公司、汽车制造商、技术服务商需要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强化数据共享和工作联动,为车主提供更加高效便利和贴合实际的保险保障方案。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为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财险行业将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统筹行业开展系统性研究,对智能驾驶等新技术应用对车辆行驶风险带来的变化开展研究。其次,积极推动产品和服务创新。《指导意见》提出的推出“基本+变动”新能源车险组合产品和“车电分离”模式汽车商业车险产品,可以说是开展相关探索的第一步。财险行业将针对智能驾驶特点及其风险变化,对保险产品保障内容、产品形态进行创新优化,提供更加贴合实际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第三,强化数据积累、共享和应用,推动实现数据跨行业合规共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不断提高车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