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8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6〕44号-47号)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保险公司对保险销售渠道业务管控不合规,保险代理人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警告,罚款25万元。
蔚晋丽[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银保专员(个人保险代理人)]对保险代理人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蔚晋丽警告,罚款2万元。
郭万元(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银保业务部经理)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保险销售渠道业务管控不合规的行为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郭万元警告,罚款2万元。
史学巍[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营业区经理(个人保险代理人)]对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保险代理人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史学巍警告,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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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