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8日,贵州茅台董事长袁仁国放出狠话说,茅台酒零售价不能低于1519元,团购价不能低于1400元,“现在价格稳定不了,一定会影响春节的价格。”袁仁国警告,“一旦发现情况,不管任何原因立刻取缔,所在大区域负责人也要降职处理。”
余音未落,数家茅台经销商因为低价销售等价格违规行为即被处罚,个别大型经销商甚至被永久性削减三成配额。
据称,贵州茅台5日已在内部客户系统下发通报文件,对出现违规经销商做出处罚,其中,重庆永川区皇卓商贸有限公司、西藏亚雄名酒食品经营部、玉林百兴盛酒业有限公司等3家经销商由于低价和跨区域销售被处以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提出黄牌警告。
对于以上三家低价和窜货的经销商,茅台要求在通报下发之日起三天内迅速把酒产品按照公司零售指导价收回,并限期在通报下发之日一周内整改,经省区、大区验收合格后再行考虑恢复合同计划,如果在限期之内没有收酒和整改的,公司将重罚。
熟悉白酒经销商的业内人士周华(化名)对记者表示,有个别茅台大经销商被处以永久性削减年配额30%,并处罚保证金的30%。吉林白山方大集团与贵州茅台有数十年的合作关系,茅台酒年配额达23吨,亦在此类处罚之列。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