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国资本证券网发文对*ST川化(000155.SZ)3085万元补贴事宜提出质疑,1月12日,*ST川化公告回应称,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3085万元资金,截至目前,公司还未收到正式通知。
既然3085万元补贴款已于12月31日收到,为何直到2013年1月12日,仍未收到正式通知?
在收到3085万元补贴款之前,*ST川化是否已知晓此事?1月15日,*ST川化证券部工作人员郑林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这个问题电话里不方便回复。
事前是否已知
电话里不方便答复?
1月7日,*ST川化发布《关于收到四川省财政厅下达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的公告》称,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3085万元。
1月8日,成都市财政局一位工作人员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是由他们处负责的,在其印象中,没有对*ST川化等生产企业进行此类补贴。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是指对受油价、天然气价格上涨影响的公益性企业的补贴,比如说对公交公司、出租公司、林业、农业等运输企业,对于把天然气作为原料的化工企业不进行补贴。
对于上述疑问,1月12日,*ST川化发布公告时仅表示,经与公司财务核实,再次确定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工商银行青白江支行网上银行的电子回单。根据网上银行的电子回单反映,依据《关于下达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投[2012]445号),公司已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3,085万元资金。截至目前,公司还未收到正式通知。
此公告一出,即有投资者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正常情况下,政府部门应该都是先通知,再下达资金。试想,谁会在不通知你的情况下,直接向你付款?四川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又为何非要在12月31日那天向*ST川化支付该笔资金?
结合*ST川化的公告及上述投资者的疑问,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虽然*ST川化表示还未收到正式通知,那他们在2012年12月31日收到3085万元补助款前,是否收到四川省财政厅的口头通知?四川省财政厅是否会在完全不通知*ST川化的情况下,即向其拨付3085万元补助款?
1月15日,一位资深会计人士对此表示,《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ST川化收到了四川省财政厅的拨款,说明他们向有关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他们的申请也应该被批准了。他们没有收到的“正式通知”应该是相关部门对补助资金的用途、金额的说明。
*ST川化在收到3085万元补助款之前,是否已知晓公司会获得此补助?
1月15日,*ST川化证券代表郑林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这个问题电话里不方便回复。
“上年筹措,下年安排”
年关拨款意图何在?
《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管理办法》(川财投【2009】24号)第五条规定,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原则上实行“上年筹措,下年安排”的使用原则。
*ST川化是在2012年12月31日收到的3085万元补助款,这笔款项下达的究竟是2012年的天然气专项调节金,还是2013年的天然气专项调节金?如果下达的是2012年的,也应该在2012年初下达,在2012年最后一天拨付意义何在?如果下达的是2013年的天然气调节金,为何在2012年最后一天拨付,而不是在2013年,这岂不与川财投【2009】24号文的规定相违背?
1月14日,中国资本证券网就相关问题致电四川省财政厅国库处,该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拨付是根据相关文件进行的。省财政厅办公室负责对外沟通,所以不能对相关文件具体情况进行回复。
1月15日,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张科长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我问了相关处室,他们说通知已经发出,可能*ST川化还没有收到。此外,专项基金的拨付是有指标的,是根据各部门,比如说发改委,报给财政厅的项目来进行拨付的,所以这个事情要具体问一下发改委。
然而,1月15日,四川省发改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他咨询了相关部门,负责*ST川化项目的人员在外出差。
几经周转,对于*ST川化3085万元补助款的疑问并未得到解答:(1)*ST川化在收到3085万元补助款前,是否已经知晓公司将会获得该款项?(2)四川省财政厅向*ST川化下达的3085万元是2012年天然气专项调节金,还是2013年的天然气专项调节金?(3)四川省财政厅向*ST川化下达天然气专项调节金的“通知”是何时下发的,是在资金拨付之前,还是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