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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破2万元 同比增长12.4%

2013年01月22日 10:10   来源:湘财证券   侯爱敏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昨日发布消息,去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并突破2万元,达到20442.62元,同比增长12.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5%。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拉动收入增长作用明显,二者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68.7%和17.5%。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3666.49元,同比增长13.5%;人均经营净收入2545.14元,同比增长12.4%;人均财产性收入333.81元,同比增长16.7%;人均转移性收入5351.78元,同比增长8.4%,

  统计显示,去年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13732.96元,同比增长11.3%,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5%。

  消费支出中,服务性消费支出3312.06元,同比增长13.2%。八大类消费全面增长。其中,食品消费支出4607.47元,同比增长9.4%;衣着消费支出1885.99元,同比增长9.3%;居住消费支出1190.81元,同比增长9.5%;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145.42元,同比增长17.2%;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085.47元,同比增长18.0%;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1730.35元,同比增长10.0%;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1525.33元,同比增长11.0%;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562.13元,同比增长16.0%。

  其中,食品消费占消费性支出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3.6%;较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

  又讯(记者 侯爱敏 通讯员 李德洗)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昨日发布信息,去年我省农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人均纯收入7524.94元,增长13.9%,扣除价格因素之后实际增长11.3%。

  去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呈现以下特点:

  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主要动力。去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89.36元,比上年增加465.59元,增长18.4%。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比重达39.7%,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50.6%,拉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1个百分点。

  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去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3973.43元,同比增加372.31元,增长10.3%,对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40.4%。去年全省粮食总产量实现了9年连续增长,同时,主要农产品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使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河南农村居民从中继续受益;各地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使农村居民非农产业收入增加。

  财产、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补充。去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为135.49元和426.66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15.0%。农村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和粮食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家电下乡、贷款贴息、扶贫攻坚工程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惠及所有农民,保证了他们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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