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天津市委员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随着民间融资日益活跃,借贷中介公司作为新兴行业应运而生,借贷中介虽有效提高了民间资本的利用率,为破解小微企业贷款难提供了有效渠道,但风险较大,亟待规范。
民建天津市委员会建议,本市应利用滨海新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尽快对借贷中介行业进行立法试点和探索,为全国性立法提供经验。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确定行业监管部门,对中介的设立、变更、经营等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对借贷中介机构的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资格、从业人员数量及资质等设置一定标准,规范其经营。同时,设置准备金制度,加强风险防范,并采取分步审批借贷中介经营范围的方式,逐步允许其以自有资金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从事放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