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漫画谢瑶
深交所上周末公布,近日ST德棉、海虹控股两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披违规等行为,遭到深交所通报批评。
深交所称,经查明,海虹控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1年4月10日,海虹控股全资子公司SinoPower与梅朝辉签订协议,协议约定SinoPower以9000万港元购买梅朝辉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首长科技2亿股可换股票据,同时约定在2011年9月16日前,梅朝辉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上述可换股票据,若梅朝辉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上述履行回购义务,SinoPower有权要求梅朝辉赔偿违约金2000万港元。在上述期限内,梅朝辉或其指定第三方未能履行上述回购义务,2011年12月,SinoPower收到梅朝辉违约金2000万港元并计入营业外收入,上述违约金收入约占海虹控股201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37%。对于前述事项,海虹控股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认为其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对海虹控股及董事长贾岩燕、总裁康健、董事会秘书上官永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另外,深交所还查明,2012年年初至2012年10月26日,ST德棉与关联方德棉集团全资子公司纺织科技公司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8亿元,占ST德棉2011年末经审计净 资 产 的224.29%,其中向纺织科技采购各种原材料2.3亿元,向纺织科技销售产品2.5
亿元。但是,ST德棉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2年10月26日才补充披露。深交所认为,ST德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ST德棉及公司董事长吴联模、总经理侯书军、时任财务总监马静、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