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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五方面提高自律监管质量

2013年02月06日 07:0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张莉

  深交所近日发布的《2012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提出,深交所下阶段将从五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自律监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自律监管与行政、司法监管“三位一体”的协同作用。

  这五方面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简明高效的业务规则体系,进一步夯实自律监管制度基础;坚定不移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创新,通过创新思维和措施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继续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市场运作透明度;创新自律监管执法机制,全力推进依法监管、阳光监管;充分发挥一线自律监管贴近投资者优势,探索提升投资者服务和保护水平。

  其中,在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机制制度创新方面,报告称,要在发展实践中通过创新思维和措施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配合IPO在审企业财务专项检查,深化落实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推动中介机构切实履职尽责。二是推动修订创业板发行审核条件,放宽行业限制,支持战略性产业利用创业板发展壮大。推动主板公司做优做强,积极推进B股改革。三是鼓励优质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换股等方式融资、并购,发挥并购重组在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四是配合推进场外市场建设,扩大资本市场覆盖面,研究转板机制。五是搭建“基金超市”,建设高效、低成本的境内外资产配置平台。六是建设“固定收益产品创新平台”。

  2012年,深交所认真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在自律监管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创新。在制度建设方面,深交所积极配合退市制度改革,全力做好三大核心业务规则修订工作;同时,以“简化、透明化”为原则,立足市场化改革方向顺利完成第九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废止业务规则59件,进一步优化业务规则体系。在监管执法方面,继续完善“查审分离”的纪律处分机制,制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和《纪律处分听证程序细则》,提高纪律处分透明度、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全年共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会议11次,作出纪律处分决定50份,涉及上市公司45家次,有关责任人员200人次。在日常监管方面,全力推进发行、退市制度改革,扩大信息披露“直通车”试点范围,推出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探索分类监管新机制,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坚决遏制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过度炒作行为,强化证券交易监管;持续落实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投资者新股交易风险警示制度,提高会员风险控制能力与合规运作水平,强化会员监管。

  近年来,深交所积极履行自身职能,每年定期发布《自律监管工作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年报实证分析报告》等系列文件,通过数据、事实客观反映市场运行实际情况,探索提高市场运行和一线监管工作规范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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