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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险野蛮生长 消费者权益亟待保护

保险315系列报道——透视分红险(2)
2013年03月13日 06:5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昨日,在本网推出的《假作真时真亦假 分红险并不保险》【“保险315系列报道--透视分红险”(1)】一文中,我们为消费者介绍了保险营销员的保险话术,很多消费者就是在营销员的“忽悠”下买了分红险,结果导致损失连连。对此,本网特别提醒,分红险仅仅符合较高收入阶层的保险需求,并不适合大部分消费者购买。今天,本网将推出该系列的第二篇,让消费者在购买分红险的过程中,认清和保护自身权益。

分红险野蛮生长


    iPhone成就“苹果”辉煌,分红险让保险业规模剧增;遗憾的是,iPhone给苹果带来卓越声誉,分红险给保险业带来了一片争议。分红险,尤其是保险业力推的两全分红险,是否适合国内大部分消费者?消费者权益有无受到侵害?

    野蛮生长的分红险

    公开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后,分红险一直占据人身保险的半壁江山。2010年,分红险保费收入占寿险比重达8成;2011年上半年,分红险占寿险比重高达91.6%;2012年上半年,分红险占寿险比重达8成。以国内寿险行业龙头中国人寿为例,根据其公布的2011年年报,该公司保费收入前五位的保险产品中,有4款均为分红险产品,而唯一的一款非分红险产品,已于2008年停售,保费收入均为续期保费。也就是说,分红险已成为中国人寿的重要业绩支柱。

    从规模占比的角度来看,“一险独大”已不足以形容分红险在寿险市场的江湖地位,“独霸天下”似乎尽显其“王者”风范。

    为什么重利的商家突然变成一个“轻利重离别”的“分红险粉丝”,逐利的保险资本会一往情深地痴情分红险?是因为保险公司已将分红险打造成客户排队购买的保险iPhone?还是消费者被误导购买了“看起来很美的分红山寨险”?

    分红险使用不当会“有毒”

    保监会指出,购买保险时,应先考虑保障型保险,然后根据经济条件再考虑储蓄和投资理财规划(保险)。业内专家据此提醒消费者:如果你还没有购买健康险、意外险等强调保障的人身保险,而单独直接购买了分红险(尤其是两全分红险),那么意味着你很有可能在保险购买时中“毒”了。

    那么,要有多少年收入才适合购买分红险?

    据统计,2011年,重大疾病件均赔付为7.7万多元,较2010年增长近10%,但对比重疾后的实际金额需求,仍有不小缺口,因此保障型保险的保额不能过低。对大部分人来讲,业内人士建议一般定在20万左右比较合适。如果以30岁男性,30年保障及缴费期,购买定期寿险附加重疾险,保障金额为20万元计算,目前市场保费成本约为3000元/年。按照保费支出不超过年收入的7%计算,年收入应不低于42857元,可以初步认为,如果你的年收入低于4万元而购买了分红险(尤其是两全分红险),意味着你有可能中“毒”了。

    分红险不适合国内主要消费者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977元,城镇居民纯收入为23979元,远低于适合购买分红险所需4万元左右的收入。从这个角度讲,分红险仅仅符合较高收入阶层的保险需求,并不适合大部分消费者购买,是一个小众保险。但令人担忧的是,有多少比例的分红险客户是高收入阶层?

    Sigma数据显示,过去我国保险深度的提高主要是由分红险等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增长所带来的,保障型产品的保险深度不增反减。我国保险深度从2001年的1.31%提升至2010年的2.66%,主要是理财产品型产品的深度从0.38%上升至2010年的2.23%,保障型产品的保险深度反而是从0.92%下降至0.43%。

    我国目前所处的阶段,要求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型保险,做为一种制度设计,为社会提供保障安排是中国保险公司的社会使命,甚至是政治责任。个别保险公司在享受了制度带来的保险经营权益时,却放弃了这种使命和责任,在保监会再三强调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时,片面追求保费规模,片面推广分红保险,尤其是保障程度极低的两全分红险,是对社会缺乏责任,对广大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亟待保护

    分红险(两全分红险等)本身是没“毒”的,但买给不合适的人就成了“毒”保险。如果说个别消费者“中毒”影响了个人的资金安全,那么大规模的消费者“中毒”,就有可能导致消费者集体退保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这不仅违背了保险“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与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更是背道而驰。如果保险公司为了追求保费规模,不对分红险客户收入和需求进行必要的管理,那么热销的分红险,不但有可能成为中国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地雷,更有可能成为中国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不定时炸弹。

    今年1月,北京保监局公布了对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北分”)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销售行为的专项检查结果,让人吃惊的是,抽检的30件保单销售过程的电话录音中,居然有22件保单销售过程存在欺骗投保人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重要情况的问题,占抽听保单总数的73.3%。

    在北京,这个处于各监管部门总部“眼皮”底下的城市,同时也是中国人寿总部的所在地,国寿北分的销售误导保单已超七成,在其他地区,尤其是监管力度相对薄弱的三四线城市,销售误导保单又将达到多少?简直让人不敢想。这些公开的监管数据足以说明,为了追求保费规模,保险公司故意销售毒保险的现象并非少数。

    分红险的野蛮生长令人担忧,但更令人担忧的,是分红险野蛮生长所带来的日渐高涨地退保规模。2011年年底和2012年上半年,分红险客户退保的规模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更让人吃惊的是,据扬子晚报2012年4月23日报道,有6成分红险客户想退保。对分红险一往情深的保险公司,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本文作者为保险实务专家、世纪保网运营总监潘浩)

    请继续关注本网与世纪保网联合推出的“保险315系列报道——透视分红险”。

    相关链接

    假作真时真亦假 分红险并不保险


(责任编辑:蒋柠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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