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昨日发布通知,就鸡蛋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此举表明市场期待已久的鸡蛋期货上市步伐加快。
据介绍,此次鸡蛋期货合约和规则修改意见建议征集结束后,大商所将进一步进行论证完善,通过交易所理事会审议后报证监会批准,目前鸡蛋合约尚无上市时间表。
根据大商所的通知,此次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炭、鸡蛋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25日。
据大商所公布的鸡蛋期货合约设计方案,鸡蛋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每手5吨,最小变动价位是每500千克1元人民币,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易月份为1、2、3、4、5、6、9、10、11、12月(不含7、8月两个最热月份)。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分别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和最后交易日后第2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根据交易细则和交割细则修正案征求意见稿,鸡蛋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300手,交割单位为5吨。
在交割细则中的《大连商品交易所鸡蛋期货交割质量标准》中,引入了蛋重五等级分法及新鲜度指标的哈夫单位,以鼓励卖方交割前采用鸡蛋分选机进行分选,蛋重等级不满足要求的替代交割品设置升贴水200元/500千克。
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显示,相较现有已上市合约,鸡蛋持仓限制较严。办法规定合约月份双边持仓总量小于等于8万手时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大于8万手时为7%。
为保证鸡蛋的质量安全,强化交割服务,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提出,鸡蛋标准仓单定向作为交割专用,不能进行交易和转让,保证源头可追溯。大商所拟以河南、河北、山东和辽宁四个主产省为基准交割地。
目前,中国鸡蛋年产量约2300万吨,年产值超3500亿元,市场规模巨大,产业链覆盖范围广泛。近年来,我国鸡蛋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对养殖户和批发商影响较大,而行业整体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也有待提高。鸡蛋合约的推出可以与大商所现有的玉米和豆粕等品种形成一定套利关系,有助于产业链企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指导生产经营;随鸡蛋期货上市而推行的鸡蛋质量标准有助于我国蛋鸡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