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究竟是“消”还是“药”,隐形眼镜润眼液的字号管理成为摆在监管者面前的一道新问题。
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日前对媒体通报,近日对浙江全省的眼镜店等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查,查处了一批违规消毒产品,其中包括由知名隐形眼镜公司海昌生产的“海昌S.H.E”润眼液。此类产品命名及标签说明书涉嫌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规定,非消毒产品冒用消字号。
此次浙江查处的违规消毒产品具体共有三种,包括威海格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Visine优能中草药中老年健视宝眼贴膜”(生产批号:20120805,生产日期:2012年8月5日,规格30对/盒)、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昌S.H.E”润眼液(生产日期:20120713,有效期:2014071,规格:净含量15ml/瓶),以及由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海伦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俪恩TM”隐形眼镜润滑液(生产日期:20120815,有效期:20140814,规格:净含量15ml/瓶)。
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有关专家向媒体称:“直接用于眼部或滴于眼睛的都不属于消毒产品,而是属于药字号产品,这3类产品属于违规标注,消费者要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