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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秀成:成品油价格市场化的关键一步

2013年03月28日 10:02   来源:人民日报   

    对国际市场变化反应更加灵敏,调整时机更加公开透明,有效抑制市场投机行为——

    石油安全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如何科学有效地利用石油资源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是完善我国石油市场体系的重要途径之一。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以实现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为目标。1998年以前,成品油价格完全实行国家计划管理,从出厂、批发到零售环节基本实行政府定价。1998年,伴随两大石油集团公司的改革和重组,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成品油零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际成品油市场(初期为新加坡,后期调整为新加坡、纽约和伦敦3地)进口到岸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制定各地零售中准价,企业在此基础上在一定浮动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格。2006年,实施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间接接轨的机制。2008年,国家出台《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之间实行联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变化超过4%,国内成品油价格可以进行调整,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加速。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公布4年多来,价格机制运行顺畅,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为充分利用国际市场石油资源,保证国内石油市场安全供应,促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经营,抑制不合理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办法执行和机制运行中也存在调价边界条件较高、调价周期较长,价格信号难以灵敏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容易产生投机套利行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出台了对原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完善方案,在调价周期、调价挂靠油种和调价程序等方面进行改革。此次价格政策调整就是在原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使得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往市场化方向上又向前迈了一大步,显示出新一届政府在建立市场经济体系和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坚强决心。可以预料,未来我国成品油价格将最终实现完全市场化,企业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和经营状况自主确定价格。

    此次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缩短。由现行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使国内价格调整更加符合国际市场的实际变化趋势;并将原来的连续22个工作日国际挂钩原油移动平均价格,改为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使国内价格水平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程度进一步加强;二是改革调价条件。取消了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波动4%才能调价的幅度限制,使国内价格调整更加灵活,对国际石油市场变化的反应更加及时灵敏;三是调整挂钩原油品种。根据国内原油进口来源和进口结构变化,对原来的挂靠原油品种进行了适当调整,进而使国内外价格挂钩联动关系更加符合我国原油进口的实际。此外,新机制还明确了特殊情形下的临时调控措施,为国内成品油价格设置了“安全阀”,防范国际市场油价上涨过高时对国内油价的冲击,保护消费者利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选择在当前国内CPI相对平稳和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的时刻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新机制,时机把握得好,有利于社会各方面接受。同时,这与当前国内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禀赋结构、市场竞争结构也是基本适应的。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实施后,预计国内成品油调价周期将明显缩短,调价频率加快,这将有利于抑制多年来一直存在的市场投机行为,尽量避免或减少经营商事实上存在的无风险套利行为,进而让市场更加规范和健康发展。另外,在价格调整时间上更加增强了公开透明度,在调价时间节点上基本可以做到完全透明,便于接受社会监督,避免社会上的过分炒作和误解,减少长期以来形成的涨快跌慢或涨多跌少的误区。总之,此次价格政策调整,可以基本上做到“该降就降,该涨就涨”,让价格涨跌变化逐渐形成常态化。

    当然,成品油价格改革还要持续下去,市场化的方向是大势所趋。改革没有回头路,今后应按照统筹兼顾、逐渐完善的原则,循序推进,不可停滞不前或一蹴而就。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密切监测新机制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市场在石油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在市场主体多元化逐渐加强和市场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最终走向价格完全市场化。(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

(责任编辑:刘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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