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未离身,却被境外网站盗刷。更烦人的是,这事儿过去快3个月了还没个说法。”北京的孙女士一讲起这事心情就无法平静,她想知道,到底信用卡被盗刷谁来负责?
孙女士2012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银行发来的短信,得知自己的信用卡当天发生了两笔分别为0.01和398.98英镑的消费提醒。“当时我掏出钱包看到,信用卡仍在包中。”
“可能是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了。”孙女士立即致电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客服建议孙女士冻结卡片并报警。经查询,客服表示这笔钱是在英国一家家居网站消费的。孙女士询问“是否可以取消该笔消费”,客服表示,这笔消费只是预授权,一般会在48小时之内扣款,要取消消费需要银行的信用卡部与该商户进行协商,但前提是要赶快报警。
按照客服的要求,孙女士到中国银行北京的一家分行打印单据,以提供“不在场”证明。分行负责人告诉孙女士,近期被盗刷的客户很多,大多都是被网站盗刷的。随后,孙女士前往派出所报警,并将报警回执单和卡片证明等回传给中国银行信用卡部等待结果。
几天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职员致电孙女士称,该笔消费已经被对方商户扣款,经调查该消费发生的IP地址是在英国。银行职员表示孙女士需“继续等待处理结果”。近3个月过去了,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让孙女士感到烦恼的是,如果不进行还款,银行会计算利息并且催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长时间不还的话,肯定会影响您信用记录。”
北京的设计师王宇和孙女士有同样的经历。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王宇突然收到了短信提醒,大意是他的信用卡被消费了几百欧元。王宇找到银行,银行让他报警。每次他向银行询问,得到的回复都是需要“等待处理结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廖凡说,理论上信用卡如果说不设置密码的话,风险应该是银行承担,而现在很多银行的处理就是要求客户必须有密码,没有密码出问题要求银行承担责任的时候,他会说这个责任在客户。“如何区分银行跟消费者间的责任,在什么情况下谁来承担责任,如果出了问题怎样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有什么机制来解决,现在整个这一套东西我们是比较缺乏的。”廖凡说,这就导致消费者没有办法去用一个有效的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杨立新建议,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经验,专门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