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临清市红星社区首创,2005年聊城市率先开展试点,2006年在全省范围内总结推广,直到今天已在山东各地市遍地开花、硕果累累……治安保险在过去的10年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成为全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和平安山东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治安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治安保险实现了市级全推进,全省开展治安保险的县(市、区)达125个,参保居民762万户,覆盖率达25.4%。
“居民户每年只需向保险公司交几十元保费,就可以给家庭各类财产投保,从而减少因盗窃、抢劫、恶意破坏、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类风险造成的损失。”山东省综治办副主任梁战光说:“承保的保险公司从每年的保费中抽出一定比例,作为各地市治安防控建设资金,从而实现了事后保险与事前保安的双赢。以上决定了治安保险服务社会民生的公益性质。”
山东省各地市因地制宜,丰富了治安保险的运作模式。以居民覆盖率分别达到50.75%和48.8%的聊城市和临沂市为例:聊城市依托志愿者协会,推动联防队员与协理员队伍的融合共建,建立起了治安保险商业化运作的长效机制,并将治安保险的触角探索延伸至城镇地区;临沂市则将治安保险纳入“天网工程”,以基层警务室为依托,以人防建设为根本,以技防建设为保障,以综治考核为杠杆,实现治安保险与防控体系建设的同步发展。
目前,全省范围内的治安保险全部由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统一承保,相关业务流程已经明确规范。2012年,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制订了《治安保险业务管理规定》,明确承保出单、理赔流程、资金流程等环节的工作要求。
据统计,2012年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累计承担风险保障金额530亿元,向17768户出险保户支付赔款累计4627万元,为全省筹措治安防控建设资金8600万元。
“治安保险是运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手段,辅助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的成功经验。”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王凯祥说,2013年山东省治安保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推进“治安保险县(市、区)全覆盖工程,”全省居民覆盖率稳步提升,力争达到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