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广州市房管局获悉,从4月24日起,广州市将全面执行商品房住宅预(销)售价格网上申报制度,这一措施实则在3月31日广州版“国五条”中已有提及。业内人士分析称,此举意在采取直接干预的方式,通过限制高价商品房的销售来控制房价涨幅,保持房价稳定。
根据广州市房管局昨日提供的一份材料,房管局近日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下发了《关于落实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穗国房字〔2013〕41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从本月24日起将全面执行商品房住宅预(销)售价格网上申报制度,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住宅前,须办理预(销)售价格网上申报,并接受国土房管部门的价格指导。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商品住宅的申报价格不在房管局的“接受”范围之内,开发商需要调整价格,否认将不予核发预售证,这样一来,房管局将对商品住宅预售价格进行直接干预。
“这其实也是一种限价的措施。”满堂红研究部高级主任肖文晓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房管局意在通过限发预售证的方式来控制房价涨幅。
据记者了解,“限价”在广州早已存在,如在从化、增城两个区域,其“限价”的主要做法是限制商品房的价格涨幅,而并不是对所谓的“高价房”禁售。但就记者长期观察,对高价楼盘限发预售证在广州已是“公开的秘密”,此次则是首次将这一规定公开化。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此前发布的《2013年3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显示,在其对北京、广州、深圳等10个主要城市的监测中,广州均价同比涨幅高达11.70%,位居十大城市首位。
“3月份价格上涨比较快,显然相关部门控制房价的压力也比较大。”肖文晓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