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上市公司董事会三载一易本是常伦,而湖南投资第四届董事会却恋栈不去,在任期已满之后继续服役,安安稳稳地“坐了5年江山”。
4月20日,湖南投资公布了2012年年报。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同比下降14%;实现净利润3055万元,同比下降41%。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投资董事会任期起始日期为2007年11月12日,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时限已逾期2年。
2007年10月24日,湖南投资召开2007年度第八次董事会,选举谭应求、杨若如、皮钊、裴建科、安燕和潘建军等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以上董事均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提名。
令投资者意想不到的是,这届董事会任期时间竟然长达5年有余。而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截至目前为止,公司仍未有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意向。
“湖南投资董事会换届逾期2年已严重违法了《公司法》的上述规定。”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平凡律师告诉记者。
201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8708万元,同比下降15%;2011年实现净利润5246万元,同比下降39%;2012年净利润已下降至3055万元,下降幅度进一步扩大到41%。最新披露的一季报显示,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仅422万元,下降幅度达到45%。
陈平凡律师提醒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湖南投资业绩逐年下滑,并且公司治理明显欠缺规范,其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中小股东可以联合起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联名提请公司强制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记者注意到,湖南投资将在2013年5月10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这就意味着投资者可在5月之前向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