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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滩地王案复星胜诉 潘石屹或损失6亿元

2013年04月25日 07:58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王丽新

    上海外滩地王股权争夺案一审结束近5个月后,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月24日上午裁定原告复星集团胜诉。随后,SOHO中国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司将与证大和绿城联合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昨日上午11时,《证券日报》记者致电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郭广昌向记者表示,目前不清楚SOHO中国的反应,公司会尽快针对SOHO中国的反应做出判断,而后公告。

    中午12时左右,SOHO中国公告称,公司将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下午6时左右,复星集团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尊重判决结果,相信法律公正,未来将通过法律手段捍卫合法权益。

    不过,有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复星集团虽夺得了“第一回合”的胜利,但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上海证大集团董事长戴志康和绿城中国董事长宋卫平的联合反击也不可小觑。

    更值得注意的是,兰德咨询总裁宋延庆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如果SOHO中国最终败诉,潘石屹的损失会很大。宋延庆表示,仅从拿地成本和时间上来算,其资金成本损失就可能达到6亿元,甚至更多;而从项目投资收益来看,损失额度更大。

    潘石屹40亿元收购被判无效

    如果上述一审结果最终顺利执行,这将意味着潘石屹前前后后耗时两年多,耗资40亿元以股权收购形式“买地”的运作“白折腾”了。鉴于此,潘石屹联合戴志康和宋卫平做出继续上诉的反击并不让业界意外。

    实际上,2011年12月29日,SOHO中国突然公开宣布以40亿元分别从上海证大与绿城取得了上海外滩地王“外滩8-1地块”项目公司海之门的40%和10%股权,从而持有了“外滩8-1地块”50%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复星集团原本就是该项目部分股权的拥有者,复星集团认为在该项目的转让中,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而潘石屹显然绕过了这一程序,最终达成转让协议,因此其协议无效。此后,郭广昌、潘石屹二人多次沟通未达成共识,最终闹上法庭。

    2012年11月29日,这个曾拍下92.2亿元天价的“外滩地王”股权纷争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当庭并未宣判结果。庭审之后,业界认为,复星集团是否拥有“母协议”(2010年4月复地与证大签署的《合作投资协议》)将成为复星集团官司赢输的关键。

    而据复星相关人士此前向记者透露,上述“母协议”规定,证大与复星两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该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当时,潘石屹对此表示,“复星你能拿出‘母协议’让大家看看吗?”

    时隔近5个月之后,2013年4月24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原告复星集团胜诉,被告上海证大、绿城中国和SOHO中国三方的转让协议无效,并宣布判决后15日内外滩地王的股权将恢复至转让前。同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此次在判决书中确定了复星一直倚重的“母协议”的确存在。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可能是复星胜诉的一个主要因素。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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