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600116,收盘价10.19元)今日公告,中国节能与新华投资3月13日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未获国资委同意。“三峡水利今年2月初的公告曾让市场浮想联翩,但本次产权交易未获国资委同意,标志着中国节能在成为三峡水利新实际控制人的道路上暂时止步。”沪上某券商分析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三峡水利今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中节能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与公司股东新华投资于2013年3月13日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中国节能以现金39.6亿元收购新华投资持有的新华发电55%股权事宜未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规定,该交易终止。
从年报来看,中国节能旗下重庆中节能持股3698.2万股,占总股本13.82%,为三峡水利第一大股东,但水利部综合事业局间接持股三峡水利22.34%,为三峡水利实际控制人,其中新华发电持有7.48%。倘若新华发电控股权易手,会导致综合事业局控股比例下降,中国节能控股比例上升,并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不过,国务院国资委层面的否决最终让这一切未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