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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天价”招待费1.27亿 净利下滑近三成

2013年05月14日 06:49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唐振伟

  近日,媒体爆出的中国铁建“8.37亿元业务招待费”一事在资本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统计数据显示,在2012年的年报中,有172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业务招待费”,共计133亿元。

  同样是特大型国有企业的中国重工,2012年度内业务招待费也高达1.27亿元,而这笔上亿元的“业务招待费”带来却是净利下滑接近三成。

  记者查阅中国重工2012年年报发现,该公司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585.01亿元,同比下降9.72%,实现净利润35.65亿元,同比下降28.66%,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77亿元,同比下滑28.74%。但同期中国重工的业务招待费用高达1.27亿元,其中计入销售费用的“业务招待费”为913.7万元,比去年同期大增48.38%;计入管理费用的“业务招待费”为1.17亿元,同比增长9.96%。

  业务招待费只会少计不会多计

  有会计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解释,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一项成本费用。具体哪些算作招待费并无准确界定,企业经营产生的宴请、工作餐开支、赠送纪念品开支、参观开支以及由此带来的交通费等都算作招待费。

  有评论人士认为,所谓的“业务招待费”直白说,也就是“吃喝费”。这上亿元的招待费背后,是中国商业社会中拉关系的作用在数据上的体现,靠吃喝才能维持关系,靠吃喝才能开展工作,是由来已久却被习以为常的痼疾。

  上述会计师称,在企业做账的实际操作中,业务招待费只能按60%的发生额扣除后纳税,而计入其他费用则是全额扣除;为了避税,会计人员倾向于将费用尽量少的计入“业务招待费”栏目,只会少计,不可能多计。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企业业务招待费的60%与当年营业收入的5%。相比较孰低,按照较低的金额来扣除纳税。

  以中国重工为例,上述会计师解释,业务招待费为1.27亿元,税前扣除60%,也就是业务招待费用中0.762亿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另外0.508亿元需要正常纳税;免税金额没有超过当年营业收入585.01亿元的5%。,即2.925亿元。

  净利下滑趋势仍在延续

  从行业背景看,2012年,世界经济和航运市场持续低迷,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造船业依旧在底部徘徊,行业效益持续下滑。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12年全国造船完工量6021万载重吨,同比下降21.4%,新承接船舶订单量2041万载重吨,同比下降43.6%。

  中国重工认为,在造船业寒冬期,该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船舶和海工全产业链上市公司,2012年年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好于预期,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中国重工在公告中称,面对船舶制造行业低迷,中国重工近年来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集中资源支持子公司“有限、相关、多元”发展非船舶类业务,在海洋工程、能源交通装备等领域取得了快速发展。海洋工程、能源交通装备及科技产业等非船业务的快速发展,有效减弱了船舶行业不景气的不利影响,避免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大幅下滑,有力支撑公司在逆境中突破发展。

  公告数据显示,中国重工2012年民船造修及配套业务收入占比为57.85%,较上一年度79.91%的占比明显下降,其中民船制造业务占比39.22%,结构持续优化。此外,2012年,中国重工海洋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3亿元,同比增长606%;能源交通装备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增长62%。2012年上述非船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占比33.5%,较2011年度的11.9%增长显著。

  然而,上述年报显示,中国重工2012年度内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5.77亿元,但“下属的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当年因船东撤单赔偿收益增加营业外收入”所致的“营业外收入”金额为15.27亿元,占比高达42.69%。此外,2012年度内中国重工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为7.71亿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为1.78亿元。

  4月26日同时披露的2013年一季报显示,中国重工的净利下滑趋势仍在继续,今年1月-3月份,该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07亿元,比去年同期下滑了21.59%。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7亿元。


(责任编辑: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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