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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并购重组更快发展 A股市场期待更多创新

2013年05月16日 08:12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代表了经济转型的未来发展方向,是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然而,目前我国并购重组的支付手段的创新仍显不足。

  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并购重组的支付主要采取现金、承担债务的方式。根据国泰君安证券的一项统计,在1998至2005年发生的近8000笔并购业务中,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超过97%,以承担债务方式的占1.40%。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2006年开始推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换股吸收合并,以股份支付的并购方式开始占据重要的地位,并购重组方式有一定创新,不过,实施中现金或股份的单一支付方式占比仍超过99%,混合支付方式仍然未能得到明显发展。

  西南证券一份研究报告称,国外有债务融资、权益融资及多种混合工具的使用,极大地促进了并购融资的发展。而国内目前只有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与国外的成熟市场相比,债券融资依然有差距,股权融资相对比较接近。

  目前国外成熟市场运用较多的混合融资方式,主要是优先股、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工具,而我国在并购重组方面尚未使用混合工具进行融资。究其原因,一是国内资本市场没有提供充足的混合融资工具;二是考虑到风险因素,相关的政策也没有做出规定。

  从国际并购融资的经验来看,债券是国外成熟市场并购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特别是高收益债券。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债券融资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并购融资的主要手段,特别是在杠杆收购中,收购方企业用于收购的自有资金只占收购总金额的10%左右,其余大部分通过贷款及发行高收益债募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邱南南建议,在风险控制的原则下循序渐进地推进债券市场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便利。首先,采用分两步走的发展路径,第一步在债务融资工具制度框架下,拓宽资金募集用途,允许募集资金用于并购重组,并针对并购交易的特殊性做出适当调整;第二步开发专门的以企业并购为目的的高收益债券。其次,以风险控制为首要原则,设计投资者保护机制,如限制收购人过度举债、以发债的先后顺序确定偿债的优先级别、设立提前偿还机制等。再次,谨慎选择投资主体,建议监管部门放宽对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限制,引入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国外金融机构等具有一定风险偏好和认可兼并重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作为兼并重组债券融资工具的投资者。

  不仅如此,在今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还表示,创新型融资产品潜在的融资渠道在于并购基金和多元化债券产品,要大力发展。

  目前国内虽有名义上的并购基金,但主要在实体经济层面运作,并且占投资资金的比例较低。2012年,中信并购基金成为经证监会同意设立的第一只券商并购基金,其筹集资金对象为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设立并购基金,对于证券行业的创新业务影响很大。对于并购基金而言,上市公司无疑是最好的投资标的,其退出渠道更加多元化,包括协议转让、二级市场减持等。

  业内人士指出,配套融资已经在企业并购重组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企业资金面较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资本市场进行配套融资,达到了产业整合的目的。除了配套融资外,券商发起的并购基金,将在未来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为并购重组带来源源不断的新兴力量。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创新并购重组支付方式,借鉴国外并购重组支付手段,尤其是混合融资方式,将促进并购重组的更快发展。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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