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讯(民生说道记者郑常泰)近期,本网报道了山西刘女士的丈夫身患癌症晚期却不能得到太平洋保险赔付的事件。刘女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前日给出回复,给她两个选择,要不接受5万元钱的私了,否则刘女士可以起诉太平洋保险,对簿公堂。
刘女士的丈夫是一名出租车司机,1999年购买了太平洋老来福终身寿险产品,当时保险销售人员称大病医疗赔付10万元。07年刘女士的丈夫被诊断为胃癌晚期,然而,太平洋保险以不能出具平均寿命在6个月内的证明拒绝赔付。
“我曾经找过他们很多次,都没音讯,前几天姓侯的太平洋保险太原省公司的法律顾问给我打电话,称要不然我接受5万元钱私了,要不然走法律程序起诉,还说就算我最后起诉太平洋保险,还不一定能得到5万元的赔偿,难道保险公司说怎样我们消费者都只能接受吗?”,刘女士气愤的说。
刘女士对记者表示,之前签合同的时候说是有十万的大病医疗保障,到现在保险公司谁也不给解决,满心欢喜的等保险公司回复,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刘女士的最低要求是把保费和住院费一并退还。
中国经济网记者试图连线太平洋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回复,但截至发稿,仍未有音信。中国经济网将继续关注此事发展。更多内容请点击
投保人6个月内去世才获赔客户投诉太平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