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国家审计署2011年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的相关债务达10.7万亿元。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曾表示,各级政府债务总规模目前不超过18万亿元。他还称,“根据财政部提供的中央政府担负的国债,再以2010年地方政府审计债务为基础来推进,估计目前我国各地政府的负债规模应该在15万亿至18万亿元左右,而目前我国GDP为50多万亿元。”由此推算,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约占GDP总量的35%左右。但是,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不久前透露,地方政府负债估计超过20万亿元。
专家表示,地方融资平台的非信贷融资方式迅速发展,而这些债务规模目前并未有官方统计,未来更严格、更细化的全口径排查或“山雨欲来”,并不排除推出更严厉监管措施的可能。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2009年以来,中国地方平台债务上升到GDP的20%左右,一些地方出现偿债风险。随着监管层收紧银行对平台贷款,从2012年开始,地方平台转向以信托贷款等方式的融资,地方债务风险开始以新的形式得到体现。“中国地方债反复出现风险的原因,是由于大规模的地方融资需求与”阳光融资渠道“(地方政府债和城投债)的严重错配。”
马骏表示,在不进行改革的情况下,中国政府的债务占GDP的比重,在2050年将超过100%。在一系列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与金融关系,包括事权划分、财权划分、转移支付、地方债务等问题中,地方债务最可能构成系统性和宏观风险问题。
连平指出,去年以来,城投债、信托计划、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规模快速增长。相对商业银行来说,实施非信贷融资的非银行机构规模相对较小,大多数机构的发展才刚刚起步,风险管理能力相对银行较弱,非信贷融资过快发展有可能使风险快速累积并向银行机构转移。
他预计,相关部门可能已经着手开始新一轮全口径排查,而且会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以地区为主体的债务规模,二是以平台公司为主体的债务规模,监管层一定要对规模大小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