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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小微企业 提升质量做大做强

2013年05月23日 09:01   来源:李磊工作室   崔霞

    昨天下午,市长许勤主持召开市政府五届八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包括8大方面内容。《若干措施》提出,要促进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加大财税和融资支持力度,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优化中小微企业服务。具体扶持政策包括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健全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增信与补偿机制等。

    会议指出,中小微企业是我市企业的主体、就业的主要渠道、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大型企业成长的必经阶段。培育更高质量的中小微企业,是实现企业、产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支持和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努力培育一批未来骨干企业、领军企业;要进一步营造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层次,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在消防安全目标、消防安全责任和监管、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会议指出,制定《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安全水平的现实需要,对于构建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城市公共安全白皮书的制定实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检查落实,最大程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切实提高我市城市灾害预防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行政电子监察工作规定》。会议指出,行政电子监察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监察方式的有益实践,对于提高监察效率、推动政府系统规范高效运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在推动电子监察工作的同时,全面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努力实现政府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市民、企业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慕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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