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第二届第三方基金销售高峰论坛暨平安银行金橙管家发布会在深圳举行。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徐浩出席论坛并致辞。
徐浩表示,新《基金法》将于6月1号正式实施,新《基金法》完善了基金行业发展的设计和整体安排,为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打开空间,创造机遇,标志着我国财富管理行业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新《基金法》在管理机构的准入、业务范围和投资品种方面有大幅调整,使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更加优化,有利于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在资产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也有利于促进整个市场充分竞争、良性发展。
徐浩表示,新《基金法》对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的行为规范及相关法律责任都有更具体的安排,这对整个行业今后的监管和执法很有益处,将使监管和执法工作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可操作性更强,有利于规范、维护整个行业秩序,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好的环境和制度。
与此同时,随着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的深入,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徐浩表示,监管部门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减少直接干预,进一步为行业减负,激发了行业的创新发展活力。
在谈到市场主体如何创新发展时, 徐浩认为,市场的创新发展归根到底要靠市场,要靠各市场参与机构。一是市场各类机构的创新发展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创新理念。在此基础上明确自身的发展优势,将更多的精力专注细分市场,为目标客户提供更加贴近需求的创新服务。二是要坚持创新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随着监管部门对之前各项管制的逐步取消,市场机构和业态将更加丰富,之前依赖的牌照管制等政策红利将不复存在,真正的市场竞争将开始。投资人面临众多的选择,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符合投资人利益的机构和业务才能获得其青睐。
徐浩强调,在推动市场创新发展的同时,监管部门要能够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能够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简政放权就意味着行业门槛的进一步降低,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将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机构和个人铤而走险,损害投资人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作为监管部门,对不该管的事情要放,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对于要管的事情要管住、管好,维护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在防范风险和加强监管方面下了大力气,不断完善监管执法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违纪违规事件采取有效措施,有效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庄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