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普通的W indow s 7软件,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软”)提供给总代理的价格只有每份510元,但经过几番倒手,卖给广东省中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文广新局”)的政府采购价格却高达878元,利润空间超过70%。而在这一政府采购背后,竟存在两份截然不同的采购合同。两份合同上,除了采购软件的数量和方式存在着明显不同外,原本740余万元的合同总价也被改成了1140余万元,两者相差400余万元。
文广新局认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微软在提前了解价格底线的前提下,存在帮代理商抬价的嫌疑。为此《经济参考报》记者前往中山,对事件进行调查。
真假合同
为了推动中山市的正版化进程,中山市市政府于2011年展开政府机构正版化采购,并于2012年上半年成功招标,涉及中山市政府及中山市20多个区镇。
据了解,中山市文广新局作为此次政府采购的主体,代表中山市政府,委托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和评审。根据公示,此次招标的招标编号为0658-1201SZT C8094,包括三个部分,其中01包中标人为广东信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灵”),中标价格为7413530元。根据文广新局提供的材料以及采购合同原件,01包包括采购微软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桌面操作系统和用户端存取授权,为中山市政府机构办公用软件。
根据文广新局和广东信灵展示给《经济参考报》记者的采购合同原件(简称“合同原件”),文广新局向广东信灵采购“服务器操作系统”337套,单价5980元;“桌面操作系统”5730套,单价878元;“用户端存取授权”1685个,单价218元;合同总价为7413530元。
不过,《经济参考报》却从相关人士处获得一份与中山市文广新局正式签订的采购合同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版本的“采购合同”。这两份合同除了在具体的产品采购数量上有较大出入外,合同总价,甚至最终的合同签署日期和签署人签名都完全不同。
在知情人士提供给记者的采购合同中(简称“另一合同”),相关信息变成了“服务器操作系统”373套,单价5996元;“桌面操作系统”10511套,单价878元;“用户端存取授权”1865个,单价为“赠送”;合同总价为11465166元,与上述合同总价相差400余万元。
除了采购产品数量和价格上的不同外,两份合同的签署日期和签署人签名也完全不同。合同原件的签署日期为2012年3月15日,甲方(文广新局)为“黄桂玲(文广新局副局长,负责此次采购工作)”,乙方(广东信灵)为“王勇”;另一合同合同原件的签署日期为2012年3月15日,甲方为“王洪”,乙方为“王勇”。但两份合同上的“王勇”签名字体明显不同。经广东信灵负责该项目的负责人王勇确认,合同原件为自己所签署,但另一合同的签名并不是他本人的笔迹。
据称,这另一合同是代理商交给微软中国备案的。按照微软的内部规定,从微软采购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项目,代理商都需要把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报微软备案。
对于两份合同之间的种种不同,文广新局和广东信灵均表示,另一合同存在问题,可能是有人基于合同原件伪造的假合同。
文广新局介绍,文广新局确有“王洪”一人,为出版版权科科长,但他不具有签署采购合同的资格。另外,王洪本人也表示另一合同上的签名并非自己所签。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另一合同为伪造合同。由于代理商在向微软下单时需展示采购合同,所以提高购买产品的数量和总价,可以使代理商以更低的价格从微软处获得产品,转售后将获得更多利润。
记者随后联系微软,询问微软对两份合同的情况是否知情,以及是否能够提供代理商下单时展示的采购合同,但截至发稿时,微软并未回应记者的要求,也未对上述“抬价”质疑作出回应。
逐层加价
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上述知情人士处获得了微软销售给总代理、总代理销售给微软代理商深圳市联合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息”)、联合信息销售给广东信灵,以及广东信灵销售给文广新局共四次销售过程中产品的销售价格。
“桌面操作系统”在上述销售过程中,售价分别为约510元、710元、780元、878元;“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售价分别为约3500元、约3500元、5500元、5980元;“用户端存取授权”的售价分别为约140元、约140元、180元、218元。
对于上述价格,经过对比采购合同和其他销售合同,记者确认,文广新局采购合同价格和上述价格相符,广东信灵与联合信息签署的采购合同价格也与上述价格相符。
记者向微软询问向代理商销售产品的价格,但截至发稿时,微软尚未提供准确价格。
对于上述逐渐提高的价格,文广新局表示,并不知道微软和总代理、总代理和联合信息,以及联合信息和广东信灵之间的合同价格,但广东信灵销售给文广新局的产品价格,和最初微软承诺给文广新局的“最低价格”基本一致,但却远远高于微软提供给总代理的价格。广东信灵也表示,并不清楚微软和总代理、总代理和联合信息之间的交易价格。
据知情人士介绍,微软内部规定,参与政府采购的产品,从微软提供给代理商到产品最终销售给采购用户,其利润空间不得超过30%。但如果按照上述价格计算,三种产品的利润空间均超过了30%。对于这一说法,《经济参考报》记者尚未收到微软方面的确认。
微软涉嫌抬价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获知,由于微软在中国市场不能直接销售软件产品,只能通过在中国的代理商进行软件销售。根据相关的采购流程,文广新局需要先从微软处了解软件的销售价格,并依此制定包括采购价格在内的采购计划,获得中山市政府批准后,开始公开招标。中标企业则需要从微软代理商处购买产品,然后转售给文广新局。代理商需要向微软提供原始采购合同,向微软下单。
广东信灵方面也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证实,中标后公司向微软代理商联合信息以及微软总代理购买相关产品,并转售给文广新局,完成最终采购流程。
文广新局局长郑集思告诉《经济参考报》,此次政府采购经历了漫长的过程。由于中山市是广东省第一家进行办公软件政府采购的城市,其最终采购价格可能会影响整个广东省其他城市的政府采购价格,中山市政府对此次采购非常重视。因此,在进行正式采购前,中山市政府就委托文广新局对采购价格进行咨询和立项。
据了解,文广新局于2011年6月开始和微软接洽,了解并协商采购价格。微软方面则派出了微软中国政府与公共事业部的梁某对接。
负责这一工作的文广新局副局长黄桂玲告诉记者,和微软的整个询价和协商过程长达半年之久,如同一场艰难的谈判。“作为采购方,我们希望拿到最低的价格,但微软方面始终不肯松口。”黄桂玲介绍,在多次协商后,微软并未在采购价格上作出太大让步,仅仅表示已经给出了最低价格,而且许诺中山市的采购价格将不会高于广东省其他城市。
黄桂玲认为,由于微软在软件行业的垄断地位,在询价和实际购买中,采购一方很难获得价格优惠。更为重要的是,在和微软的协商过程中,微软了解到了文广新局的价格底线。
不过也有熟知政府采购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中山市的这一政府采购本身就存在“可乘之机”,按照规定,政府采购应有各地政府的“政府采购中心”完成。对此,文广新局表示,此次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和中山市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在采购中,也采取的是公开招标的方式,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公示和监督。
一位熟悉《合同法》和政府采购的律师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上述政府采购中出现的假合同,可能是代理商为了做大业绩,也可能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微软方面有没有业绩和利润上的考虑,则取决于微软对此是否知情。
该律师还表示,尽管微软没有直接向文广新局销售软件,但在此次政府采购中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如果代理商使用假合同向微软下单,不管微软是否知晓,代理商的行为都已经构成了合同欺诈。假设微软对代理商的行为不知情,只能说明微软的管理存在巨大的漏洞;假设微软知情,则说明微软很有可能和代理商一起,参与了合同造价,存在帮助代理商抬价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