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7日宣布,就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正式对外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至21日结束,监管部门就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订并正式发布。此举表明,IPO重启进入倒计时。
据了解,新股发行改革方案意见征集结束日为21日,方案正式发布后,在审企业已完成审核进程且符合新的发行改革方案内容要求的,就具备了给予核准批文的条件。也就是说,IPO重启已现苗头,三季度开闸没悬念。
在征求意见方案中,IPO排队企业可发公司债、强化对股东的监管、新股定价更加市场化成亮点。《意见》还指出,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长期以来,新股发审节奏过快、过度融资,导致市场严重“缺血”,这一直是IPO最受市场诟病之处。面对等候多时的IPO,征求意见稿鼓励在审企业审核期间通过发行公司债等方式,多渠道融资。放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个月。
同时,在市场约束机制方面,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在改革新股发行定价方式方面,发挥个人投资者参与发行定价的作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定价和网下配售。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应分别不少于20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提供有效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应分别不少于50人。有效报价人数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
由于当前正处于IPO实质暂停阶段,如何重启IPO无疑牵动着市场的敏感神经。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称,市场对于IPO的重启预期也再度升温,今年三季度IPO重启将是大概率事件,市场不必过分恐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2013年3月31日之后新申报IPO的企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应重点关注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12个重点事项。同时采取有效手段核查主要财务指标是否存在重大异常。